2010年廣東省象棋錦標賽競賽細則
一、比賽日期、時間:2010年7月24日——7月28日比賽,7月24日至27日上午9時開賽,下午15時開賽,7月28日上午8時30分開賽。
二、比賽辦法:
1、執(zhí)行1999年版《象棋競賽規(guī)則》。各組別均采用積分編排制比賽9輪(視報名情況個別組別或減少輪數(shù))。
2、每輪比賽以電腦編排為準。
3、用時,a:成年組每方基本用時1小時,每走一著加20秒,雙方須記錄著法。b:少年各組每方1小時包干或采用中途放鐘后時間包干的辦法,不須記錄著法。c:每輪遲到15分鐘作該輪棄權,凡累計棄權兩輪不再安排比賽。
4、同單位棋手不回避配對比賽。
5、當出現(xiàn)理論公認的例和局面(防守方?jīng)]有防守難度的),裁判可判和。
6、自然限著計算50個回合,提出方的“將軍”著數(shù)最多只計算8著。
7、在同一局棋中出現(xiàn)違反行棋規(guī)定,成年組的直接判負;少年組的第一次記犯規(guī),第二次判負。
8、在比賽當中出現(xiàn)任何的技術問題應由棋手及時提出并由裁判解決,過后提出不再受理。
9、每局比賽結束,由裁判登記成績并由負方簽名確認。
10、名次區(qū)分:a、個人名次,積分相同則按以下順序比較:對手分、累進分、勝局,如仍無法區(qū)分,則比較前一輪名次,高者列前。b、少年團體成績計算按規(guī)程規(guī)定辦法。
三、賽場紀律:
a、禁止吸煙,打手機(含響鈴)。
b、除比賽棋手、大會人員外,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賽場。
四、未盡事宜由裁判組酌情處理。
大會競賽組